| 释义 | 
 法律主观:
调整后的各级警衔津贴标准每月分别为:总警监2250元、副总警监2000元、一般警监1800元、二级警监1600元、三级警监1400元、一级警督1250元、二级警督1100元、三级警督960元、一级警司860元、二级警司760元、三级警司660元、一级警员610元、二级警员560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十条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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