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规范和说明书进行维保,委托有许可证的维保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内容、时间、频次、义务等。维保单位必须有许可证,否则总公司可授权分公司进行维保。 法律分析 使用单位应根据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情况,组织维保工作。使用单位应委托获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维保单位进行维保,并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维保合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维保的内容和要求、维保的时间频次及期限、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如电梯分公司未获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则必须由总公司签订合同并授权进行维保。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和能效测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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