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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合同终止了怎么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终止了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出租人应当酌情返还剩余房租和押金,承租人应当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一、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谁所有呢?
    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二、租房合同到期还有效吗
    租房合同到期后是否有效取决于情况。一般合同到期后,当事人不续租的,合同无效。但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三、租户拖欠房租还不搬走怎么办
    租户拖欠房租还不搬走,出租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该租户,要求搬出房屋、支付租金并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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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19: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