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不给补办身份证 |
释义 | 一、派出所不给补办身份证 不给办身份证可能是指不给直接办,需要回家重新验证指纹。你可以当面问清楚原因。可以向派出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或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讼,也可以直接提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安机关是不可能不给你办身份证的,但是申请时他们会根据当地实际政策要求你配合,比如配合录入本人指纹、提供本人户口本等。 另外,如果对方没有任何理由不予办理身份证的,你可向上级公安部门反应! 制发流程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申领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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