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在丢失社保卡后,可以拨打社保服务热线电话挂失;之后当事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挂失补卡手续。电话或书面挂失生效后,劳动保障部门将立即冻结该卡的使用,挂失生效前所发生的损失由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