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无偿献血荣誉证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次性献血量符合最低标准200ml就可以获得国家颁发的无偿献血证。 第一次无偿献血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年龄符合要求。献血者年龄应在18周岁-55周岁之间; 2、体重达标。成年男性体重>50kg、成年女性体重>45kg的人才能够献血,体重过轻者不建议献血; 3、血压正常。收缩压应在90mmHg-140mmHg,舒张压应在60mmHg-90mmHg,且脉压差应≥30mmHg; 4、各项化验结果正常。需保证身体健康,血常规、肝功能等临床检验结果需在正常范围内; 5、无传染病。各类慢性肝炎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均为阴性者才能够献血; 6、另外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也不应进行献血。 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1、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 2、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 3、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 综上所述,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第十六条 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个人、集体、省(市)和部队符合相应奖项获奖标准的,由个人、单位或当地采供血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的表彰奖励权限上报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 (二)地市有关部门收集、审核、统计相关申请材料,对审核结果,在本地区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有关单位报送推荐材料; (三)省级有关单位对各地市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确定的合格名单,在本省(区、市)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报送推荐材料; (四)“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评定小组”对各省级有关单位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复审确定的合格名单,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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