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四个不发生指的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确保不发生进京集体上访,确保不发生进京非访极端行为,确保不发生信访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被媒体炒作事件,继续实现进京非正常上访“零记录”
    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9: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