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 |
释义 |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5、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一、集体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原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均可)及主管部门批复(私营有限公司无需批复);新股东关于申请材料的承诺书(工商局固定格式,新股东签字即可); 股权转让合同书或股权转让协议书;(必须明确:如何转让、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的工商局不要求),有的工商局要求一对一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的则无此要求; 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会决议(内资)或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私营有限公司的需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公司新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交割单(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及交割合同,其他形式的则不需要;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二、股份转让应该注意什么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要注意的: 1、申请人应当保证所填写申请表格内容及所提交文件的真实、准确、合法。 2、办理股份转让(含司法执行的股份转让)的,应当准备申请文件一式两份(申请表格除外),分别提交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申请文件除指明提交复印件中以复印件形式提交的文件,申请人须出示原件。 4、申请人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营业执照应当通过最近年度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 5、股份转让涉及信息披露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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