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到家庭暴力是否应该被人保护 |
释义 | 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劝阻、调解。 也可以报警处理,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一、女方被丈夫遗弃应该怎么办?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二、民法典对夫妻语言暴力的规定有哪些 关于夫妻语言暴力的规定如下: 1、禁止家庭暴力; 2、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 3、受害人要求劝阻和调解。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劝阻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4、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自诉;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三、残疾人在生活中遭受暴力或虐待该怎么办 残疾人在家庭生活中遭受暴力时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劝阻和调解。残疾人在家庭中遭受暴力或虐待时,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在单位劝阻和调解。受害人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劝阻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对配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的,残疾人也可以以此为由提出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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