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政局需要对结婚登记审查下列内容: 1.婚姻登记处须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一、集体户口能否结婚 集体户口能结婚。集体户口不会对结婚登记有实质影响。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也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就符合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登记结婚时,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三张二寸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一方或双方是集体户口的,结婚登记时,还需要提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部分地区要求提交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还没有办理落户手续的,可以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二、天津市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登记结婚需要以下证件: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三张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还应提交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5、二婚的登记结婚时还需要提交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判决书生效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