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旷工离职后社保如何处理? |
释义 | 劳动者旷工离职后,用人单位需继续为其参保,仅解除劳动关系后才可停保;若用人单位疏忽未停保,需自行承担后果,与离职劳动者无关。社会保险是为丧失劳动能力、失业或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补偿的制度,由政府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法律分析 一、旷工离职后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有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1、劳动者旷工的,只要双方劳动关系未解除,用人单位就不得给劳动者停保,只有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如劳动者因旷工天数过多而导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才不需继续为劳动者参保。 2、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社保经办人因自身工作疏忽忘记给劳动者停保,导致社保费继续缴纳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当然,用人单位可以追究社保经办人的责任,但与已离职劳动者无关。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结语 社会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收入和补偿的重要制度,确保他们在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工作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损失时得到必要的帮助。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义务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即使劳动者旷工,只有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用人单位才能停止为其参保。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后疏忽忘记停保,责任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与已离职劳动者无关。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条件,就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经办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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