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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何为继承有哪些方式
释义
    继承的基本解释是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一、如何办理遗产房产继承
    1、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8)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9)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0)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2、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遗产继承分割诉讼时效
    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
    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
    4、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8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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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3: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