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费年终汇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并入一起作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每年)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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