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吸毒成瘾认定及一般处理办法 |
释义 | 认定吸毒成瘾的标准: 一般来讲,在现场查获或发现的涉嫌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其吸毒成瘾: 1、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的; 2、本人承认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 3、有戒断症状或有证据证明其有吸食、注射毒品史。 有证据证明其有吸食、注射毒品史包括本人承认、曾经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过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情形。 认定吸毒成瘾的标准: 一般来讲,在现场查获或发现的涉嫌吸毒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其吸毒成瘾: 1、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的; 2、本人承认或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 3、有戒断症状或有证据证明其有吸食、注射毒品史。 有证据证明其有吸食、注射毒品史包括本人承认、曾经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过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参加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等情形。 一、公安机关如何认定吸毒 1、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缴获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具且本人供认的;2、有举报,本人供认且有其他旁证材料能够相互印证的;3、本人供认且其临床表现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委托指定的县以上医院具有相关知识的医师认定符合吸毒人员特征,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4、本人供认且其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的;5、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并有其他旁材料印证的;6、本人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且用其他检手段(如促瘾试验)检测证明当事人有戒断症状的。 二、吸毒第三次抓怎么处理 吸毒本身不是犯罪,对吸毒人员公安机关有权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有权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吸毒三次被抓有可能被认为符合上述条件,有可能被公安机关带至戒毒所进行为期二年的强制戒毒。强制戒毒一年后,毒瘾消除的,可以提前释放。如果二年期满未能解除毒瘾的,可以延长强制戒毒时间一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十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对被依法拘留、逮捕、收监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吸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因此,对于吸毒成瘾的人员,一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对于吸毒成瘾的人员,如未达到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应在执行拘留、逮捕、收监执行刑罚以及被依法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完毕后,变更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为社区戒毒决定,转社区戒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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