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只享有分红权违法吗? |
释义 | 股东只享有分红权到底合不合法主要还是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公司盈利是分红自然合法,但是亏损时应当用之前的利润来补住现在的亏损。一般情况下,股东只参与入股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以及经营,不管企业是不是盈利,作为股东来讲还是依旧跟红自然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分红的意思是说,企业在盈利的情况下,每年都会根据股票的份额的多少,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给公司的各个股份出资人,也就是投资人。 一、股权和分红权是否可以不一致 股权和分红权可以不一致。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分红权的实现,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至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一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公司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二项条件外,还要满足: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二、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再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分红权能单独转让。股东可以对其享有的股权中的部分权利予以让渡和放弃。这是股东的意思自治,法律并不干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