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重疾险时是否需要考虑既往病史?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赔偿范围和条件是由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保险公司在核保时会对投保人的既往病史进行评估,对于可能存在高风险的情况,保险公司可能会对保险条款作出限制或拒保。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合法、公正、合理。 2.《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和范围、免除和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保险纠纷的方式等内容。 3.《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保险人有权询问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有关情况,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提出的要求进行核实。 4.《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核保认为需要加费或者附加特别约定的,应当和被保险人协商。 因此,购买重疾险时需要考虑既往病史,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同时了解保险合同中的赔偿范围和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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