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法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是,保险人解除合同应当在知道未如实告知情况后立即通知投保人,并在30日内作出决定。如果保险人在未在30日内作出决定的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仍有权请求保险人承担保险金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 2.《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告知投保人有关保险事项,并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4.《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保险金给付请求作出核定并履行给付义务。 建议: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金责任,被保险人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或者向保险监管机构进行投诉。如仍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按照实际情况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金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