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怎么没有到账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后没有到账的原因: 1.银行卡状态异常,指定到账的银行卡储蓄账户异常无法成功托付的情况,需要恢复银行2.因身份证过期没有及时到银行办理信息更新业务,所以导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未到账,请及时到银行办理信息更新业务。 3.单位汇缴时间晚于约定提取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中无可提取金额,导致本次约定到账失败,但本月的提取金额将在下次约定提取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4.申请的提取事项可提取金额已经提满,不能再用该事项提取,约定提取自动终止。 5.个人因工作单位变动,由于新老单位个人信息录入不一致,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未能合并,导致约定提取失败的,需本人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6.由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联名卡未激活或长期未使用处于休眠状态,导致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激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被银行降为二类储蓄卡,提取金额超过二类储蓄卡当日入账限额的,也会导致提取到账失败,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办理恢复一类储蓄卡的手续。 8.约定提取连续三次失败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如需恢复,需本人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公积金申请提取之后,若是迟迟没有到账,建议咨询下提取网点的工作人员,若是自己在网上申请提取的,可以自行查看下提取的进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