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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审刑事案件的判决时间安排
释义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前者要在5日内送达相关人员,后者要先公告时间和地点。二审是对第一审判决进行审理,需全面审查事实和法律适用。二审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听取各方意见,对事实清楚的案件可不开庭审理。处理原则包括维持原判、撤销改判、查清事实后改判、撤销违法程序等。
    法律分析
    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
    二审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
    审理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全面审理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审处理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判分为当庭宣判和定期宣判两种方式。当庭宣判应当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相关人员,而定期宣判则需要提前公告时间和地点,并在宣判后立即送达相关人员。二审是对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的程序,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开庭审理。全面审理原则要求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根据不同情形,二审法院可以驳回上诉或抗诉、撤销原判重新判决、查清事实后改判,或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如果一审法院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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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