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 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 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 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变更经营范围涉及需增加注册资本的,应提交验资证明;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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