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纯正单位犯罪罪名汇总 |
释义 | 法律分析:(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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