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建议积极收集其他证据佐证。 只有复印件的,需要符合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复印件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且证明效力与原件相当: 1、当事人可以提供原件线索,且经查证属实的。如果证据原件在对方手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原件线索,并提出申请让对方出示证据原件。如果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出示,则法官会认定申请人的复印件具有真实性。如果对方存在故意毁损证据原件的行为,还有可能被罚款、拘留。 2、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与复印件相互印证,证明其真实性的。比如在借款案件中,如果借条只有复印件,那么当事人就需要补充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能够与借条复印件相互印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存在。那么该复印件也能作为证据使用。 3、对方当事人承认或认可复印件内容的。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对证据复印件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而是承认或认可了该证据的内容,该复印件具有证明效力。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