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 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 (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 2、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3、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4、引诱、容留、介绍3人卖淫各1次,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