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民事纠纷找以下部门处理: 1、可以找村委会调解,或者民政调解委员; 2、如果调解不成,可找镇上地方所依法调解; 3、若司法所也调解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得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1、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 2、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4、属于新类型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 5、法律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6、其他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