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民法典中,合同租期内可以中止。如果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或者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就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合同当事人有权利根据这些情况中止合同。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在合同租期内可以中止合同。当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或者失去或可能失去履行债务能力时,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刘莹莹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