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订立前,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一切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直肠癌家族病史是保险事项的一部分,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否则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九条 保险合同订立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一)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事项的; (二)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约的。 第二十六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违反本法规定,致使保险人不能确定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十九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对于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标的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致使保险人不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或者减轻损失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偿。 注意:以上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