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揍了怎么要求赔偿? |
释义 | 律师解析: 不是必须。民间借贷纠纷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对于接受货币一方,如果合同成立并生效后,贷方(出借人)未能按照约定出借款项,借方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应为合同履行地,可以要求贷方按约定出借款项。如果是贷方履行了出借金钱义务后,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归还借款的义务,贷方就是接收货币的一方,贷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除此之外,借贷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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