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一般开一次庭。审判的时间长短或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第一次开庭时,应当暂停审理的,同一案件将开庭两次。法律对民事诉讼案件开庭几次没有相关规定。只要案件审理需要,法院可以开庭几次,法律只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对于同一案件,通常通过一审和二审结束。二审发回重审的,一审法院有权再次作出判决。二审法院不能再发回重审,必须作出判决。对二审判决不服的,不能上诉的,可以直接申请上一级法院再审,或者通过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再审,即上诉。上级法院应当组织听证会决定是否受理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