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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