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有: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3、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4、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 5、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装备和物资 6、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消除隐患 7、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扑救; 8、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规定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二十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林区设立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范围内,代行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