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留学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10-62677800,进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即中国留学网的留学存档页面。先需要学生个人进行新用户注册,注册完毕后,可以携带以下个人材料去留学服务中心大厅进行办理: 1、“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请打印出一份; 2、护照首页(照片页)复印件一份; 3、国外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已获得留学国家的签证页复印件一份; 5、存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的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条 从事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把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档案事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五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