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告送达后多久开庭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 相关知识: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有不懂的,可以登陆网找律师咨询。
该内容由 林上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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