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编曲应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以音乐、戏剧、曲艺等形式创作的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改编音乐、戏剧、曲艺作品而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归改编人享有;汇编音乐、戏剧、曲艺片段的而产生的作品归汇编人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四条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