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标注册从申请到领证的周期是怎样的
释义
    法律分析:一件商标注册,从报送申请开始,要经过形式审查、发放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领取注册证等主要环节。如果全部环节都很顺利,从申请到领证要两年以上,一些类别如第3类、25类、35类等,则要三年左右。
    如果形式审查有问题,商标局会退回修改,这将耽搁两三个月时间;如果实质审查阶段发现有类似或相同在先权利,商标局会给予驳回或部份驳回,如果驳回则前功尽弃,如果部分驳回,将使周期延长三到六个月。如果驳回,你有两种选择:一是放弃复审,即前功尽弃;二是申请复审,复审的周期大概与另申请一个商标的周期相当。
    如果在初审公告后,有人对你的商标提出异议,那么这个商标最后你能否注册,要在三至五年以后才会有定论。
    所以一个商标注册,短则两年,长则五年、八年。也有个别商标历经十年以上才拿到注册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16 18: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