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写还款日期的借条可以追回来,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明确的还款日期,可以重新协商约定,如果依然不能确定,则借款人可以随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