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未成年政府保护有哪些 |
释义 | 国家通过家庭、司法、学习和社会等方面的保护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法律分析 国家对未成年实行家庭保护、司法保护、学习保护、社会保护,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拓展延伸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措施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措施是指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法律措施。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法律法规、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在法律层面上,国家通过立法确立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如教育权、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等,并规定了对这些权益的保护措施。同时,国家也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确保他们得到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关爱和保护。此外,国家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了相应的刑事法律,以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法律措施,国家致力于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尊严的成长环境,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国家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采取了一系列法律措施,确保他们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等权利得到保障。这些措施包括制定法律法规、设立专门机构、加强监管和执法等。国家还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并打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以保护他们的安全和合法权益。通过这些法律措施,国家致力于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有尊严的成长环境,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