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您好,你问的怀孕期间 辞职 还有生育津贴吗? 律师 告诉你不能,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 工资 ÷30(天)×假期天数 但是生育津贴只有在职职工可以享受。所以离职后,就不能再享受生育津贴。 《 女职工 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 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 生育保险 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享受津贴的每个月的上一个月都需要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如享受 产假 的该月的上一个月如果未正常足额参加生育保险,则该月无生育津贴可享受。 假如参保人正常状态下12月享受31天产假,但是11月份未能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则12月无生育津贴发放。 所以怀孕要辞职很不合算,损失太大,已怀孕或正计划怀孕的女性朋友你们还敢辞职吗不管现在上班的环境及氛围你有多么地不喜欢,还是再忍忍吧!生完孩子一切都好了。 法律客观: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 解除劳动合同 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 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