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子要写租房合同吗 |
释义 | 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可以不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是超过六个月的,应当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应当视为是双方签订了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最长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如何避免租房陷阱 首先,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 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其次,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登记可以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承租人仍可继续承租。 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你的权益。 三、租房给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吗 租房租给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违法。 1、如果有自己的合法收入则合同有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上签订了违约不退押金或者别的,需要履行合同内容; 2、如果主要经济来源是父母给的,那么这份合同就是属于无效的。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如下: 1、纯粹受益和行为能力; 2、行为能力以外的双方行为是效力待定,(但签订合伙协议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行为能力以外的单方行为无效(如遗嘱)。 二、房屋租赁是一种财产使用权转移的民事活动。房屋租赁的当事人均应当按相关规定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方便合同的订立,市房地局根据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使用示范合同文本,也可以参照示范合同文本自行订立合同。 三、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 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 3、合同要写明住房用途; 4、合同中要约定好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的承担; 7、住房状况变更;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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