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条件(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 |
释义 | 一、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为相关公众所熟知; 2.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达到相应认定标准; 3.该商标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 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如果有人侵害驰名商标者的权益的,权利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的,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律师提醒您,如果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侵权的,由法院认定。 三、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 2.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 3.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域名注册。 4.其它公司不得以该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注册。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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