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潘强大律师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
释义 | 法律分析: 潘强,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天津市人大代表、河北区人大代表、河北区人大监察内务司法委副主任;河北区工商联常委;获得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评选的第四届全国十佳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荣誉称号;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天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特聘教授;天津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栏目特约嘉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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