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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释义
    (一)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二)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三)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四)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五)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一、老公家暴父母想离婚的话需要什么证据
    丈夫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
    1、报警记录,报警行为可以是受害人自己做出的,也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做出的;
    2、验伤报告,家暴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3、证人证言,知情的有愿意作证的邻居、居委会等调解组织的人员;
    4、书证,男方写的悔过书等;
    5、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照片、通话记录等。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下列证据: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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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8:3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