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自愿吸毒自首怎么处理 |
释义 | 非自愿吸毒自首处理方式如下: 1、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综上所述,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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