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能否将房产留给子女? |
释义 | 父母健在时,房产可以赠与子女,子女也可以在父母去世后继承房产。房产过户可以通过赠予或买卖两种途径办理。赠与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赠与公证手续,而买卖则包括房产占有和处分权的转移。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父亲在世时可以指定房产继承人,否则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处理。具体办理需遵循法律程序。 法律分析 在父母健在的时候,通常是不允许将房产继承给子女的,但是可以赠与。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父母名下的房产在父母去世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可以在生前将房产赠与子女,并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后,进行房产过户手续,子女将取得房屋所有权。 目前可以两种途径办理过户: 一、赠予 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房屋赠与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且需要做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屋赠与手续需要提交房屋赠与申请表、房屋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等资料。 二、买卖 房地产交易是实现房地产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经济过程,房产买卖不仅包含了房产占有的转移,也包括了房产处分权的转移。 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父亲在世时,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来遗嘱指定房产继承人,但未死亡时是不可以发生继承的,如果父亲没有订立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进行继承处理,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 结语 父母在世时,房产可以通过赠与方式转移给子女,子女成为法定继承人。赠与需要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另外,房产也可以通过买卖方式进行过户。继承权可能会因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等行为而丧失。父亲在世时可以指定房产继承人,如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具体情况应依据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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