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女方父母赠予女方的房子,原则上归夫妻双方所有,若是女方父母在赠房时明确说明房产只赠与给女方的,则该房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一、离婚女方能要回嫁妆么? 离婚女方能要回嫁妆,如果女方的嫁妆是女方父母明确表示归女方所有或者是已经过户到女方名下的不动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能要回。但是如果嫁妆是领证后才给的,且并未明确表示只归女方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对嫁妆进行分割,属于女方的部分可要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后嫁妆怎么办 嫁妆一般是婚前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但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方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三、离婚后三金归谁 离婚后三金一般归女方,三金与彩礼一样,属于已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所以一般都属于男方赠与女方的,所有归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也是,但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了之后没有在一起生活的,那么则需要还给男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