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归属问题需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处理。父母出资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但除非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约定。结婚后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所涉及的产权归属问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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