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个人信息被别的单位冒用了,登录自己的个人APP,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就可以处理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