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合同名称、当事人、合同目的、商品或服务的内容、数量、标准、价格及结算方式、交付时间、交付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涉外合同条款,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等法律规定,涉外合同应当遵守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及时履行等原则,并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商业惯例、合同的性质和目的等因素制定合同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第十九条规定:“合同的效力受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法律规定的限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确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商业惯例和合同的性质和目的等制定合同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