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后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负债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及种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承担,不足时需协商或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前者指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债务,后者指夫妻共同经营所负债务。对于合法经营亏损所致债务,不论由一方还是双方承担,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非法经营亏损债务,若双方共同参与或一方明知而不反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另一方不知情或表示反对,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承担,如果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债务,虽为一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理。 (二)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应根据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加以区别对待: 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不管是夫妻的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应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该非法经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夫妻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从事非法活动而不表示反对,也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如果配偶另一方并不明知,或虽事先知道但已表示反对的,则此类债务应作为非法经营一方的个人债务来认定和处理。 结语 夫妻离婚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生活性债务是指因共同生活需要而引起的债务,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非法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应根据参与程度和知情情况来认定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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