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哪些可以自由约定 |
释义 | 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可以自由约定的是: 1、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 4、股东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认缴新增资本。 5、召开股东会议的通知时间。 6、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7、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及表决程序。 8、经理的职权。 9、执行董事职权。 10、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1、股权转让。 12、股东资格的继承。 13、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供担保。 1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15、财务会计报告送交股东的期限。 16、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的聘用、解聘。 17、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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