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章,【夫滑吵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伍让迹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腔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